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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在囚人士在院所得到的待遇感到不滿,或就個人權益有任何投訴,可循以下渠道提出投訴:
(a) | 院所任何職員,包括高級人員; |
(b) | 懲教署總部前往院所巡視的高級人員,包括懲教署署長; |
(c) | 懲教署投訴調查組; |
(d) | 巡獄太平紳士; |
(e) | 立法會議員; |
(f) | 申訴專員; |
(g) | 平等機會委員會; |
(h) | 其他政府政策局或部門。 |
投訴調查組
投訴調查組是由懲教署署長委任的獨立組別,職責是按照ISO品質管理系統的標準,迅速、徹底及公正處理和調查職權範圍內的所有投訴,致力防止日後再有同類投訴出現,以及持續提升整體服務質素。
投訴調查組會盡力在 18 個星期內完成調查工作。為作出監察與制衡,調查結果會由懲教署投訴委員會審核。投訴委員會由該署的政務秘書(1名文職人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懲教署專職教士、助理署長(服務質素)、以及其他懲教署總部的高級人員,負責審核投訴調查組的調查結果,並就調查結果作出決定。如投訴委員會不滿調查結果,會指示投訴調查組重新調查個案。如投訴委員會通過調查結果,投訴調查組會以書面通知投訴人。
懲教署投訴上訴委員會為不滿投訴調查組調查結果的投訴人提供上訴渠道。投訴人可於接獲調查結果的14日內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負責處理針對獲投訴委員會通過的調查結果的上訴,並就上訴個案作出最終決定。上訴委員會由懲教署副署長(行動及策略發展)出任主席,並由熟悉懲教署運作的社會人士擔任的非官方委員組成(包括太平紳士和宗教人士)。上訴委員會的獨立性確保所有上訴個案獲得公正處理。
如欲對懲教署職員或部門政策作出投訴╱意見,可親臨、致電、傳真、電郵或來函本署投訴調查組。
地址 | : | 香港灣仔愛群道二十八號愛群閣四字樓懲教署總部投訴調查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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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小時服務熱線* | : | (852) 2574 3505 |
圖文傳真 | : | (852) 2893 4006 |
電郵地址 | : | ciu@csd.gov.hk |
辦公時間 | :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45 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於辦公時間外設有留言服務 |
巡獄太平紳士
巡獄太平紳士會定期巡視院所,假如在囚人士就院所內所得的待遇有任何要求或投訴,可向他們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