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懲教人員今日(一月三日)在赤柱監獄內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傷害自己。
上午約八時三十分,該名四十歲在囚人士在院所醫院病房內用膠匙弄傷頸部及左手腕,在場職員立即制止,並安排他在院所醫院接受治療。
經初步治療後,他被送到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觀察,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爆竊罪而被判入獄。
完
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