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懲教人員今日(三月十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內制止一名在囚人士傷害自己。
上午約八時四十五分,該名三十七歲男性在囚人士在院所醫院內用原子筆割傷其雙手手腕,在場人員立刻制止。
該在囚人士手腕受輕傷,在院所醫院接受治療後,轉介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進一步評估及治療。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藏毒罪而被判入獄。
完
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