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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職員今日(三月三十一日)於歌連臣角懲教所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
上午約八時五十三分,一名十八歲男性在囚人士於清潔工場期間突然飲下少量稀釋清潔劑,職員即時制止並安排他到院所醫院作初步治療。
該名在囚人士當時清醒,隨後被送到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觀察及治療,現時情況穩定。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蓄意傷人罪名被判入獄。
完
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