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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懲教所懲教人員今日(十二月十日)制止一名在囚人士傷害自己。
上午十時十六分,一名三十三歲女性在囚人士在囚室內突然情緒失控,將頭撞向睡床,並咬自己的手臂,在場人員立即制止,並安排院所醫生到場為她治理。該在囚人士前額及手臂受輕傷,其後被送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心理評估及治療。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女子因未經准許而入境罪被判入獄。
完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