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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今日(五月十日)《南華早報》報道一名現時被押於懲教設施的跨性別人士個案,懲教署澄清如下:
在一般情況下,懲教署會按在囚人士的身分證明文件來辨識他們的性別。羈留期間的有關安排,包括服刑設施和搜查程序等,均會根據其所載列的性別而執行。如在囚人士提出有別於一般安排的特別需要,院所管方會根據個別情況和參考院所醫生、臨床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的專業意見,作出適當安排。
一般而言,跨性別在囚人士會被安排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內的性異向組服刑,以防他們受其他在囚人士滋擾。《南華早報》於五月八日查詢時,懲教署在同日以書面回覆上述資料。
懲教署一直致力以穩妥、安全和人道的方式,配合健康和合適的環境羈管在囚人士。他們日間和晚上的處所均有洗手間設施。
由生署派駐的醫生及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會為在囚人士提供廿四小時基本醫療服務。如醫生認為有需要,會轉介他們到專科或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診治,包括賀爾蒙治療等。
為防止毒品流入懲教院所,院所管方會考慮將一些新收納或有吸食毒品傾向的在囚人士作出分隔安排,進行密切監察。一般經過數天觀察後,他們便可獲安排與其他在囚人士一起作息。
對於報道提及該名在囚人士在懲教院所受到不適當的對待,署方會嚴正處理有關指控,並會交予部門投訴調查組作跟進調查。
完
2015年5月10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9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