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懲教人員今日(七月二日)在赤柱監獄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上午九時四十五分,懲教人員發現一名二十七歲在囚人士在工場廁所內用工具傷害身體,立即上前制止。該名在囚人士頸部受輕傷,經院所醫生診斷後,轉送到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檢查和治理。
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販運危險藥物罪而被判入獄。
完
2015年7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