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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職員今日(十二月四日)於大欖女懲教所制止一名女性在囚人士飲下洗頭水自我傷害。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該名三十九歲女性在囚人士被發現於工場廁所內飲下少量洗頭水,職員即時制止並安排她到院所醫院作初步治療。經院所醫生診斷後,她被轉送到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檢查和治理。
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販毒罪而被判入獄。
完
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