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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羅湖懲教所制止一名女性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今日上午九時四十三分,該名四十一歲女性在囚人士在活動室內突然情緒失控,並以頭撞向閘門,在場懲教人員立即制止並召喚支援到場。該名在囚人士當時清醒,經院所醫生檢查及診治後被轉送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治理。
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於二○二一年十月因虛假陳述罪而被判入獄。
完
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