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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傳媒查詢涉及「35+」案件中多少名被告因違反監獄紀律而被單獨囚禁,懲教署今日(三月十八日)回應如下:
懲教署一般不評論個別個案,但為避免別有用心的人就有關個案惡意炒作,意圖詆毀和抹黑懲教署以誤導市民,在不影響有關在囚人士私隱的前提下,特此作出澄清,以正視聽。
目前,「35+」案有34名被告被還押在懲教院所。當中,有23人是單獨囚禁,其中有21人是主動向懲教署要求單獨囚禁以接受保護,懲教署遂按其意願安排他們單獨囚禁,他們隨時可要求取消保護,並恢復與其他在囚人士的交往;有兩人則因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而需要暫時隔離。目前並沒有「35+」案被還押在懲教院所的被告,被懲教署根據《監獄規則》(第234A章)賦予的法定權力,因違反監獄紀律而處以隔離囚禁的懲罰,或為維持秩序、紀律等原因,而被命令中止與其他在囚人士交往。
懲教署會繼續以合法、合情和合理的原則處理所有在囚人士的關押安排。
完
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