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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昨日(十月十三日)在赤柱監獄及時制止一名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
昨晚約九時三十分,該名二十一歲男性在囚人士因懷疑飲下洗頭水被送往院所醫院接受觀察。在觀察期間他突然情緒失控,以頭部撞牆,並抓傷腹部及咬傷手臂。
在場職員立即制止他繼續傷害身體,並由醫生檢驗及治療,其後將他轉送政府醫院作進一步診治。院所稍後會將他送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評估。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男子因欺詐及冒認公職人員兩項罪名而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完
2012年10月14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0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