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阻止還押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懲教署職員昨日(五月十五日)在勵敬懲教所,阻止一名還押在囚人士再自我傷害身體。
下午約六時,職員發現該名十七歲女性還押在囚人士在院所醫院囚室內哭泣,並曾利用從其胸圍拆下的小扣刮手。她雙手手腕及左前臂受輕傷,於院所醫院接受檢驗和治療,其後被安排接受臨床心理輔導。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女子因販毒而被還押。
完
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