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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還押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懲教署職員昨日(五月三十日)制止一名還押在囚人士在法庭自我傷害身體。

  昨日晚上約七時四十五分,該名二十歲男性還押在囚人士,在得悉其裁決後,情緒一時激動,用拳頭及頭部撞向被告席的塑膠隔板,職員即時制止,待其情緒平伏後,將他帶回壁屋懲教所院所醫院檢驗和治療,他的右手手指輕微擦傷。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還押在囚人士因強姦罪候判。



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