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刑台及模拟囚室

昔日,域多利监狱官和赤柱监狱监督的《工作日志》上时有出现「犯人依法处决」的简短按语。当时,惩教人员并非经常需要处决犯人,通常只在惩处谋杀犯、海盗和触犯严重绑架罪的犯人时,才须根据法庭的判决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会被安置在赤柱监狱「H」座囚仓(俗称死囚仓)的六间囚室内。

行刑前数天,囚仓走廊末端的大门后往往传来隆然巨响。这是绞刑执行者为了测试刑具和拉紧绳子,投下重量相当于犯人体重的沙包时发出的声音。

行刑前数小时,司铎会到囚室为犯人提供辅导。死囚在饱尝一顿特别烹调的最后晚餐后,一般会在破晓时分被处决。

行刑时刻一到,绞刑执行者便会来到囚室,用皮带束缚死囚。死囚在职员的协助下进入处决室,职员会把打了绳结的绞索套在他的颈上,然后把沉重如石头般的绳结置于他的耳背,再用粗帆布袋套在头上。此时,司铎会为他低声祷告并作最后告解。最后,绞刑执行者拉动杠杆,活板门随即打开,犯人立时堕下约三米深的坑内。当犯人跌至底部,体重对耳背的绳结构成强大拉力,把颈骨拉断,犯人实时死亡。

30分钟后,监狱医官会检查尸体,并正式宣告犯人死亡。

1993年,香港修例废除死刑。1997年,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响应有关恢复死刑的提问时,断然否定恢复死刑的可能性。事实上,赤柱监狱的死囚室和处决室,于1996年已改建为新的赤柱监狱医院。

此后,香港以终身监禁作为最高刑罚。现时的囚室与昔日的囚室在设备上大为不同,新式的囚室设有现代化冲水座厕;旧式的则用红桶盛载排泄物,黄桶盛载清水。

  • 现代化囚室。
  • 早期使用的囚室。
  • 用于执行死刑的绞刑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