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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昨日(一月十日)在励志更生中心内制止一名在囚人士伤害自己。
晚上约九时零五分,该名十四岁男性在囚人士在院所医院病房内突然情绪激动,用前额撞墙,在场职员立即制止,并安排他在院所医院接受治疗。
经初步治疗后,他被送到公立医院接受进一步观察,经诊治后已返回院所,部门临床心理学家会跟进个案。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图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名在囚人士因向年龄在十六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而被判入更生中心。
完
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2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