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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阻止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荔枝角收押所惩教人员昨日(四月十八日)阻止一名在囚人士伤害自己。

  昨晚九时四十四分,当值职员巡逻时,发现一名三十八岁的男性在囚人士在囚室内表现异常,手脚及鼻部有少许血迹,怀疑他曾作出自我伤害行为,於是将他送往院所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理,期间该男子情绪激动并反抗,更企图并将头撞向墙壁,为免他伤及自己和他人,职员於警告无效后使用胡椒喷雾将他制服。

  该名在囚人士手部及脚部分别受轻伤,在院所医院诊治后,再转送到公立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事件中并没有惩教人员受伤。部门临床心理学家会跟进有关个案。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及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名男性在囚人士因藏毒罪而被判刑。



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