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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制止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赤柱监狱惩教人员昨日(十二月二十一日)阻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伤害自己。

     昨日下午六时三十分,该名四十五岁的在囚人士在囚室内突然情绪失控,用手打睡床,并以原子笔指向自己颈部。在场人员即时上前制止,但他顽强反抗,并用头撞向地面,为免他继续伤害自己,职员于警告无效后使用胡椒喷雾将他制服。

     该名在囚人士只受轻伤,在院所医院接受治理后无需送院。部门临床心理学家会跟进有关个案。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及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名在囚人士因谋杀罪而被判刑。

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