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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有市民指出,本港的更生服务一向完善,有效帮助释囚更生,减低他们再次犯罪(重犯)的机会,令社会更加安全,亦有助于减少惩教署的工作量及有关的公共开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年香港重犯率的数据及其趋势为何;
(二)是否知悉,本港的重犯率与邻近先进国家的重犯率如何比较;
(三)当局现时采取甚么措施降低重犯率;及
(四)当局会否公开重犯率统计数据,供学术机构进行长期追踪研究之用;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一)重犯率是指本地在囚人士在获释后两年内因干犯新的罪行而再次被判入惩教院所服刑的百分比。过去十年,香港的重犯率以获释年份计由二○○四年的36.5%下降至二○一三年的27.1%,详情如下:
获释年份 ---- |
重犯率 --- |
二○○四 | 36.5% |
二○○五 | 35.6% |
二○○六 | 36.9% |
二○○七 | 34.4% |
二○○八 | 34.3% |
二○○九 | 33.0% |
二○一○ | 31.0% |
二○一一 | 29.2% |
二○一二 | 29.0% |
二○一三 | 27.1% |
(二)为保障公众安全及减少罪案,惩教署提供安全的羁管及适切的更生计划,协助在囚人士获释后减少再犯。此外,该署与不同持份者协作,推广支持更生的信息,以及加强社区教育,协助预防犯罪。然而,在囚人士是否再次犯罪,仍会受个人、家庭、朋辈、社会和经济等不同的因素所影响。
不同地方的重犯率在定义及计算方法上基本上有所差异。根据惩教署所得的资料,新加坡的重犯率以获释年份二○一三年计是25.9%,澳洲维多利亚州以获释年份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计是44.1%。由于在囚人士是否再次犯罪会受多项因素影响,故此不适宜直接比较。
(三)惩教署会安排在囚人士参与有意义的工作,协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及作息有序的生活。为协助在囚人士获释后重新融入社会,惩教署在安全羁管的基础上,安排一系列适切的更生计划,包括︰
(i)透过「罪犯风险与更生需要评估及管理程序」,因应在囚人士的再犯风险及更生需要,安排适切的辅导计划;
(ii)安排临床心理学家提供心理辅导,加强在囚人士的精神健康及对院所的心理适应,以及协助他们改变犯罪行为;
(iii)为在囚人士提供职业训练及教育;
(iv)提供配合个人需要的释前辅导;
(v)透过「释前启导课程」,提供一般社会福利服务资讯和社区设施资料,教授求职面试技巧和讲解劳工法例等;
(vi)透过「释前就业服务」的「爱心雇主」网络及与不同机构及组织合作,协助更生人士寻找工作;
(vii)转介在福利或更生方面有需要的在囚人士予适当的政府部门或非政府机构作释后跟进,以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viii)为获释后须接受监管的人士执行法定监管计划,并经常前往受监管者的居所或工作地点探望,以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ix)由社区参与助更生委员会就更生计划、重新融入社会对策和宣传策略提供意见,委员会成员包括社区领袖、雇主、教育界、专业人士,以及非政府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代表;
(x)举办宣传和公众教育活动,呼吁社会大众接纳及支持更生人士。当中重点推行「更生先锋计划」社区教育活动,向中学生及青少年宣扬「奉公守法、远离毒品、支持更生」的信息。此外,亦在不同社区教育活动中邀请更生人士分享,加强他们改过的决心;以及
(xi)与超过80个非政府机构紧密合作,正面改变在囚人士及更生人士的人生价值观等。
(四)惩教署不时向学术机关及对更生工作有兴趣的团体及社会人士等,阐述相关数据。
完
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