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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制止还押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惩教人员昨日(五月十一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内制止一名男性还押在囚人士伤害自己。

     晚上八时十五分,该名三十三岁还押在囚人士被发现在囚室内将头撞向闸门,在囚室外巡逻的职员即时喝止并召唤支援人员到场。当支援人员将他带离现场时,他突然情绪激动并顽强反抗。为免他伤害自己,职员于警告无效后使用胡椒喷雾将他制服。

     该名还押在囚人士经院所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头部及手部受伤,之后被转送到公立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理。部门临床心理学家会跟进有关个案。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及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名在囚人士因盗窃罪而被还押。

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