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人员制止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惩教人员今早(十月十九日)制止一名罗湖惩教所在囚人士自我伤害身体。
惩教人员于今晨一时许发现该名三十五岁女性在囚人士疑因情绪困扰,在院所医院内多次将头撼向病房内一块胶板,职员立即制止,避免她继续伤害自己。她当时清醒,且伤势轻微。她其后被转送到政府医院接受观察和治疗。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图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名女子因偷窃罪名被判入狱两个月。
完
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