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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今早(十月三十日)制止一名荔枝角收押所在囚人士自我伤害身体。
惩教人员于今晨十时半左右发现该名二十一岁男性在囚人士在院所医院病房内情绪不稳,并用指甲抓伤自己左手手腕,职员立即制止,并即时安排院内医生为他检查和诊治。他当时清醒,伤势轻微。院所其后将他送往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接受评估。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图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男子因伤人罪名被判入狱二十个月。
完
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