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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职员今日(九月十六日)于沙咀惩教所制止两名男性在囚人士自我伤害身体。
第一宗涉及一名十六岁在囚人士,他于上午约九时三十五分于清洁囚仓期间突然饮下少量清洁剂,职员即时制止并安排他到院所医院作初步治疗。
第二宗约于上午十时十五分发生,职员发现一名十七岁在囚人士于洗衣工场工作期间突然饮下少量洗衣液,职员立即制止并安排他到院所医院接受初步治疗。
两名在囚人士当时均清醒,随后同被送到公立医院接受进一步观察及治疗,现时情况稳定。部门临床心理学家会跟进有关个案。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及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事件中十六岁在囚人士因以三合会社团成员身分行事判入劳教中心,而十七岁在囚人士则因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名判入劳教中心。
完
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