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船民
1975年,美國在越戰中敗退,越南全國統一。越南共產政權在處理新舊交替時,政策偏頗混亂。經濟方面,統一後的越南千瘡百孔,生活環境極為惡劣。由於越南人民對政府不信任和生活窮困,因此不惜花費畢生積蓄,乘坐破船投奔怒海,希望能避過不穩的政局,尋找安穩的生活。
越南難民滯留香港的問題始於1975年5月4日,當日嘉娜馬士基號 (Clara.Maersk)貨輪載着3743名越南難民抵港;1978年,3300名越南難民乘坐滙豐號(Huey.Fong)來港;1979年,再有2651名越南難民乘坐天運號(Skyluck)抵港。像這類有計劃的大規模難民潮不斷湧現,香港政府基於人道立場,簽署國際公約,成為「第一收容港」,准許這些難民登岸作短暫停留,並且伸出援手協助他們移居海外。從此,大量難民爭相湧入香港這片 彈丸之地。
政府為了妥善收容和管理大量難民,自1979年起將抵港的難民交由懲教署
(當時名為監獄署)暫時管理。隨後數年,難民數目不斷激增,懲教署同時還要應付大量從中國內地偷渡來港的非法入境者。儘管人手及資源相當緊絀,但為配合實際需要,維護社會安穩,署方動用轄下多個懲教院所收容越南難民及其他非法入境者。院所除了照顧難民基本的起居飲食外,還提供身體檢查和醫療服務。另外,署方亦與其他志願機構合作,在學童教育、娛樂活動、輔導及宗教服務等各方面協助滯港難民,提供各種切合身心需要的服務。
1988年,香港政府為阻止大量「非難民」的越南「船民」湧入本港,遂於6月中旬實施全新的「甄別政策」。在新政策下,港府廢除禁閉營。懲教署在這時期的全新任務,是負責管理多個「船民羈留中心」,包括芝蔴灣羈留中心、喜靈洲羈留中心、勵顧羈留中心、白石羈留中心、萬宜羈留中心、青洲羈押中心、歌連臣角羈留中心和深水埗羈留中心等。羈留中心內的越南人均有待接受甄別,被甄別為非難民的越南人便屬「船民」類別,須在羈留中心內等候遣返。懲教署除負責管理羈留中心外,亦向中心內的船民提供多項服務,包括教育課程及工作計劃等。這些工作一直維持至1998年5月,最後一所越南船民羈留中心—「萬宜羈留中心」關閉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