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及職業訓練組
1978年,監獄署正式成立懲教工業,開始有規模地安排在囚人士從事生產工作,以穩定監獄的管理和秩序,並為政府部門提供產品及服務,讓在囚人士可以回饋社會。各院所按收納在囚人士的類別、地理位置及設施,發展不同類別的生產及服務項目,例如在女子監獄設立製衣和洗衣工場,位於郊區的監獄則養豬、種菜等。當時安排在囚人士工作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穩定監獄秩序,消磨他們的精力和時間,而並非為他們提供職業訓練,配合他們重返社會就業的需要。
踏入21世紀,懲教署重新審視懲教工業的角色,強調在囚人士在工作之餘,亦應接受職業訓練,讓他們在離開院所後有謀生技能,容易找到工作,重投社會,減低再犯事機會。因此,懲教署於2009年將工業組與職業訓練組合併為「工業及職業訓練組」,隸屬更生事務科,不再只以生產為重點,同時亦以「培訓」、「改造」、「更生」作為新組別的發展目標,職業訓練給予在囚人士自食其力、改過自新的機會,提升更生服務的成效。
職業訓練發展必須是市場主導,與時並進。懲教署定期與本地不同的培訓機構檢討和合作,開辦巿場導向的職業訓練課程以培訓不同院所、不同類別的在囚人士,協助他們取得市場需要的就業技能和認可資歷,提升他們在職場上的競爭能力。
所舉辦的職訓課程包括建造、工程、商業、飲食、零售、美容、物流、洗衣、多媒體技術、環境服務及交通服務等不同行業。至於工業生產方面,過去多年,懲教署主要圍繞多個行業進行生產,包括製衣、標誌製作、木工、玻璃纖維、預製混凝土、金屬製品、個人防護裝備、皮革、信封製造、印刷、書籍裝訂、簡單手作和洗熨服務等。